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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上海市黄浦区新桥路68号1603室

电话:021-51717660
手机:13524240085

注册社会服务机构(民办非企业机构)

民办非企业单位分为三种:
民办非企业单位(个体):个人出资且担任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
民办非企业单位(合伙):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伙举办
民办非企业单位(法人):两人或两人以上举办且具备法人条件的。或由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或由上述组织与个人共同举办的。

民办非企业单位(法人):
1.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(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年龄、目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、住所情况、开办资金情况、申请登记理由个人简历)
2.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2/3。
3.资金情况(特别是资产的非国有性)出具《验资报告》。
4.注册地房产证复印件、租赁合同。
5.从业人员资格(证书、职称等)。
6.场所设备情况。

民办非企业单位(合伙):
1.拟任单位负责人(所有合伙人)基本情况(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年龄、目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、住所情况、开办资金情况、申请登记理由个人简历)
2.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2/3。
3.资金情况(特别是资产的非国有性)出具《验资报告》。
4.注册地房产证复印件、租赁合同。
5.从业人员资格(证书、职称等)。
6.场所设备情况。

 

民办非企业单位(个体)
1.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(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年龄、目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、住所情况、开办资金情况、申请登记理由个人简历)。
2.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2/3。
3.资金情况(特别是资产的非国有性)出具《验资报告》。
4.注册地房产证复印件、租赁合同。
5.从业人员资格(证书、职称等)。
6.场所设备情况。

注意事项:
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盈利不得分配,解体时财产不得私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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