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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股份有限公司详解

注册股份公司的条件(发起设立式):

  1. 发起人2-200人
  2. 董事会5-19人
  3. 监事会3人以上,职工代表占1/3以上
  4. 制定招股说明书
  5. 注册资本:为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。
  6. 股款缴足后,由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。
  7. 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监事的任职书、身份证
  8. 发起人的证件(发起人是企业的提供《营业执照》,发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)
  9. 房产证复印件、租赁合同、房产信息单(即《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》)

注册股份公司的条件(募集设立式):

  1. 发起人2-200人
  2. 董事会5-19人
  3. 监事会3人以上,职工代表占1/3以上
  4. 制定招股说明书
  5. 注册资本:

1.注册资本为在工商局登记的实收资本总额。
2.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5%以上。

  1. 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(向社会发行证券或向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),需经证监会申请批准,由证券公司承销股票。
  2. 股款缴足后,由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。
  3. 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监事的任职书、身份证
  4. 发起人的证件(发起人是企业的提供《营业执照》及公章,发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)
  5. 房产证复印件、租赁合同、房产信息单(即《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》)
  6. 允许募集的《证监会批准文件》。

注册上市公司的条件:
1.  通过证监会审批,允许发行股票。
2.股本总额3000万(人民币)以上。
3.  公司发行的股份需占公司股份25%以上;公司股本4亿元(人民币)以上的企业,发行的股份需占公司股份10%以上。
4.  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,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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