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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2013年3月至今,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已达362项。仅用一年时间,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完成过半任务。
去年3月17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,李克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,这次改革方案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,当然也是简政放权。如果说机构改革是政府内部权力的优化配置,那么转变职能则是厘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、与社会之间的关系。说白了,就是市场能办的,多放给市场;社会可以做好的,就交给社会。政府管住、管好它应该管的事。
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等受访专家表示,过去一年,新一届政府将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、简政放权有机结合,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“敲门砖”和“突破口”,改革成效正在显现。
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简政放权
2013年3月18日
会议决定取消和下放一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事项,取消一批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事项等。
2013年4月17日
会议要求抓紧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,并向社会公开,激发民间投资和社会创业热情。
2013年4月24日
会议决定第一批先行取消和下放71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,重点是投资、生产经营活动项目。对取消审批的事项,要相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。
2013年5月6日
会议决定在第一批取消和下放71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基础上,再取消和下放62项行政审批事项。
2013年5月31日
会议讨论通过了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等12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和国务院关于废止、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草案。
2013年6月19日
机构改革涉及的新组建部门“三定”已全部完成。在这些部门“三定”中又取消和下放了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。
2013年9月25日
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,持续释放改革红利,会议决定再取消和下放75项行政审批事项。
2013年10月25日
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,降低创业成本,激发社会投资活力。
2013年12月4日
围绕落实审批制度改革,通过修改一批法律的议案,会议决定修改部分行政法规。
2014年1月8日
会议决定推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。一是公开国务院各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,二是清理并逐步取消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,三是重点围绕生产经营领域,再取消和下放70项审批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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